发布时间:2024-10-19 12:14:08 浏览:
今年以来,“网红”直播成为互联网产业的热点。一时间,大大小小的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然而,随着网络直播的火热,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直播中涉黄、诈骗、传播谣言、假慈善、传播暴力等等乱象丛生。让网络直播几乎成了“法外之地”的代名词,也给这个刚刚兴起的产业贴上了“low”的标签。
近日,网络女主播“雪梨枪”因录制、传播淫秽视频牟利获刑4年的消息把网络直播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实际上,这并不是网络直播第一次“涉黄”了,今年6月映客、在直播、陌陌和黑金直播9家直播平台的40名主播因涉黄被永久封禁。
为何网络直播平台屡屡涉黄,乱象不断?根源就是主播靠打色情“擦边球”,短时间内大量“吸粉”(增加粉丝数量),让观看者在其直播间大量刷礼物,从而使自己能够快速变现获得经济收益。在真金白银面前,许多主播失去了底线,沦为“色情主播”。
表面看来,“色情主播”短时间内炒热直播平台,吸引大量用户注册观看,集聚了人气,为直播平台带来了流量,主播变现收钱,双方达到“双赢”。实际上,对于直播平台来说,这样依靠非法手段,只见短期收益,而不顾长远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对于网络主播来说,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自甘堕落的不归路;是“双输”。
“色情直播”猖獗的直播平台,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处关停,这样的平台对于投资人来说无疑是风险巨大的,在互联网行业人人盼望“风投”的时代,无疑是自断融资途径。
实际上,纵容“色情主播”的存在,也损害了遵守法律法规的正经主播的利益,正常的网络主播付出的时间与获得收益不匹配,迟早会放弃这个行业,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直播平台生存之本就不复存在了。
网络直播色情泛滥对社会也有着巨大的伤害,不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还涉及违法犯罪。目前看来,仅仅依靠行业自律似乎达不到彻底禁绝色情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存在。
针对网络直播存在的乱象,国家网信办11月4日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第十条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这就是说,以后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直播,需要实名身份认证。
不仅要“实名制”新规还将施行更严厉的“黑名单”制度,《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黑名单”配合“实名制”从“封号”到“封人”,防止违规被封号的主播另外注册新号继续直播。
《规定》的实施或将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洗牌,一些打“擦边球”的不正规的直播平台就此退出市场。这也将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于广大的从业主播来说,通过直播获取经济收益,无可厚非,只要合规合法,赚再多的钱也不会有上限,但是直播的内容需要有底线,这条底线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触犯必会遭到处罚。
对于直播平台来说,应该摒弃只注重短期爆发式增长的套路,把眼光放长远,提供优质“绿色”的直播内容,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勿忘社会责任。名噪一时的快播公司倒下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套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直播平台,别学快播”。
人民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李楠桦)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人民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余璐)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受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强台风级)的影响,国家海洋环境预报台已于7月23日16时发布风暴潮红色警报。自然资源部根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将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提升为I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