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出台新“话术”规范接待用语

发布时间:2024-09-18 05:29:27    浏览:

  针对因缺乏接待用语专门规定,导致实践中接待用语随意性较强,处理程序不统一,影响接待质效的问题,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出台《首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群体用语基本规范》,对该院接待工作提出“话术”要求。该规范包括“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用语规范”和“接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用语规范”,从接待来访到业务办理用语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1类案件应提供程序性信息的具体内容,分析预判当事人等可能提出的诉求,分别规定了不服不批捕、不服不起诉案件等6类诉求的37句接待用语。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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